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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部门决算(2016年度)
时间:2017-09-18   来源: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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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日期:9月18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公安局 2016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公安局 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110接出警,辖区突发事件、紧急警务活动的协调处置和各种预案制作与管理,所属大队及派出所的指挥调度工作;
   (二)、负责侦破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打击违法犯罪。
   (三)、负责道路交通秩序、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机动车辆安全性能检测,交通事故处理。
   (四)、负责辖区内社会面控制,处置突发事件,承担群众求助事项的llO出处警工作等。
   (五)、负责管理危险物品、枪支弹药、特种行业和公共娱乐场所;治安案件和事故查处、安全防范、警卫工作;户口、居民身份证、出入境管理等。
   (六)、负责对办理的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参与疑难案件研究,协调与检法司机关的业务工作关系,负责承办管辖范围内的公安行政复议、应诉、理赔案件和信访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是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公安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表1、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表3、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表4、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公安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公安局2016年度收支概况按照现行部门决算管理有关规定,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反映本部门全部收支情况。

    大连市公安局长兴岛分局2016 年度收入总计5288.94万元,同比增加611.35万元;支出总计5288.94 万元。同比增加611.35万元,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二、公安局 2016年度收入情况
    公安局2016年度收入全部来源于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5288.94万元,同比增加611.35万元,指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三、公安局 2016年度支出情况

    公安局2016年度支出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5288.94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611.35万元,增长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因国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政策,补发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二是为加强我区道路交通管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改善交通状况在各路口完善交相信号灯及指示标牌增加交通道路管理费用。

    公安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92.4万元,支出决算为5288.94万元,完成年预算的117%。

    公安局2016年度财政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5090.56万元,主要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090.56万元。

    1、行政运行2593.5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人员工资及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道路交通168.9万元,主要用于改善交通状况;在各路口完善、增加、维修交通信号灯及指示标牌费用。

    3、居民身份证39.38万元。主要用于居住证费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指纹、人像采集设备费用。

    4、其他公安支出2288.71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信息网络运行及维护费,看守所羁押人员费用。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4万元。用于死亡抚恤费用。

   (三)住房保障支出182.94万元。住房公积金182.94万元,主要是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公安局 2016 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公安局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4.18万元,完成预算的1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14.18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5辆。

    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是由于年初预算数中末包括执法车辆费用; 2是长兴岛公安局加强治安维稳力度,加大巡逻次数;3是执法任务重。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度增加96.18万元,同比增长5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及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2015年一致;2016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5年增加96.18万元,同比增长534%,完成年初预算114%,主要原因是2015年支出决算数、2016年初预算数中末包含执法车辆费用。

    五、公安局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3.7万元 ,比2015年增加1113.82万元,同比增长166%,主要原因是2016年基本支出中含有保安服务费。

    六、公安局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七、公安局2016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5辆,为一般公务用车11辆,执法车辆24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6.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居民身份证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居民身份证印制、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住房保障支出(项):

主要包括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