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财政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 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 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财政方针、政策;依据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工业区实施细则和具体管理办法。
2、负责财政体制管理,组织编报工业区财政预算、决算,组织年度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各项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和财政专户。负责管委会各项财政性资金管理和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3、负责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工程预决算审核,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程竣工验收、资产移交管理工作,负责对所管财政性资金追踪问效。
4、拟定有关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确定、调整并公布本市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及限额标准;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具体活动。
5、监督财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重大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有关事项进行查处,协助有关部门处理重大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6、负责管委会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设施资产和国有产权收入的监管,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指导监督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
7、贯彻执行《会计法》,负责全区会计的监督、培训与管理工作。
8、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财政局是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表1: 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 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表3: 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表4: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局2016年度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现行部门决算管理有关规定,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反映本部门全部收支情况。
(一)财政局2016年度收入全部来源于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77.83万元,同比增长63.5%,指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局2016年度支出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677.83万元,同比增长63.5%。其中:
1.基本支出418.9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比2015年增加了17.3%,主要是调整机关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1.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7.82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等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9.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三公经费等支出。
2.项目支出1258.86万元。比2015年增加了88%,主要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改革业务、财政国库业务、信息化建设、财政委托业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等业务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财政局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77.8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0 %。其中:基本支出418.9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 %,主要是根据人员调整、工资调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进行的预算调整。项目支出1258.8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5%,主要是缩减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二)具体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677.83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9.7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11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9.72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380.8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人员工资及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信息化建设 5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各类软件维护服务费。
(3)其他财政事务支出836.86万元。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预算资金绩效评价、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调研等业务支出。
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70万元。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370万元,主要用于对企业政策性补助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38.11万元。住房公积金38.11万元,主要是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财政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6万元,支出决算数2.39万元,完成预算的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39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经费开支。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度决算数减少2.67万元,同比下降53%,其中:与2015年一致,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及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016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5年度减少2.61万元,同比下降52%,完成年初预算48%,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国家和市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停驶。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1万元,比2015年减少5.81万元,同比下降23%,主要原因是缩减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设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款):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资源勘探信息等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