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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部门决算(2016年)
时间:2017-09-18   来源:社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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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第一部分 社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社管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社管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社会事业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区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主管民族宗教、社会救济救灾、城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收养登记管理、社团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做好全区的双拥优抚工作组织、指导全区老龄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区划和地名工作。负责残疾人联合会相关工作。
    (三)负责区内教育事业总体规划,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幼儿教育等工作,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负责全区各校(园)的招生、学籍、中考、高考管理工作。
    (四)负责区内文化市场、社会文化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体育事业管理工作。
    (六)负责协调区内公共卫生、疾病预防、医疗急救、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工作,以及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监管。
    (七)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办理区内职工、居民生育、独子证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社会事业管理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包括:  

1.大连长兴岛高级中学  

2.大连长兴岛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3.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初级中学  

4.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实验学校  

5.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新港小学  

6.大连长兴岛经济区三堂小学  

7.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广福小学  

8.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幼儿园  

9.大连长兴岛经济区三堂幼儿园  

10.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凤鸣幼儿园  

11.大连长兴岛经济区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基地  

12.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长兴岛中心敬老院  

13.大连长兴岛经济区交流岛中心敬老院  

14.大连长兴岛经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部分 社会事业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2.收入决算表
附件3.支出决算表
附件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件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社会事业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社会事业管理局部门2016年度收支概况  

按照现行部门决算管理有关规定,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反映本部门所属14个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包括本级机关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全部收支情况。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9313.06万元,支出总计29313.06万元。与 2015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45.99万元,增加6.3%。  

二、社会事业管理局部门2016年度收入情况  

收入总计29313.06万元,其中:  

(一)财政拨款28149.78万元,占96%:指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13万元;教育支出22298.28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201.72万元,这个经费主要取决于学生数,学生数增加,生均经费指标就增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5.97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64.84万元,主要是开展文体设备采购项目及活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2.11万元,增加563.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经费的增加、部分业务的调整、社会福利以及其他农村生活救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2.33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140.86万元,主要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共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等;城乡社区支出468.87万元,增加341.07万元,主要包括社区环境卫生改造等;住房保障支出1737.86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479.53万元,由于公积金基数调整;其他支出142.64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59万元,主要包括其他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其他收入1163.29万元,占4%:指除上述“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资金、对外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三、社会事业管理局部门2016年度支出情况  

支出总计29313.06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占0.051%:主要包括宗教事务  

(二)教育支出22298.28万元,占76.07%:主要包括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地方教育附加安排的支出、其他教育支出。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5.97万元,占0.26%:主要包括文化、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2.11万元,占12.22%:主要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其他生活救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92.33万元,占3.39%:主要包括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事务、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六)城乡社区支出468.87万元,占1.60%:主要包括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1737.86万元,占5.92%:主要包括住房改革支出  

(八)其他支出142.64万元,占0.49%:主要包括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98.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295.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635.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17.5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 助学金、 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其他资本性支出49.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社会事业管理局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163.57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增加135.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0批、0人公务用车购置4台,90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90万元,主要用于校车购买;公务用车维护72.97万元,与2015年相比增加45.9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费、检车费等公务接待0.60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0.42万元,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去年有所节约;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15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6年末公务车保有量50辆。包括社管局4辆,长兴岛中心敬老院1辆,长兴岛高级中学1辆,校车44辆。  

六、社会事业管理局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5.88万元,比2015年增加218.2万元,增长322%,其一46.38万元是社会事业管理局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二239.5万元是长兴岛敬老院和交流岛敬老院支出。  

七、社会事业管理局部门2016年度关于国有资产占有决算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社会事业管理局共有车辆5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5辆(主要是44辆校车;1台公务用车,用于长兴岛高级中学)。社会事业管理局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社会事业管理局部门2016年度关于政府采购决算情况。  

    社会事业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9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其他宗教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宗教事务方面的支出。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应。  

7.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初中教育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应。  

8.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中介组织等举办的高级中学的资助,如各类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应。  

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职业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含普通高中改制的)、半工(农)半读中学的支出或补助费。  

11. 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项):反映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新建、改建、修缮和维护的支出。  

12.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项):反映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的支出。  

13.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项):反映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的支出。  

14.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反映举办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2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2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专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2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2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3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3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3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实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纪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3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3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4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支出。  

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4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4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对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4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人口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事务方面的支出。  

4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49.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5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缴收入安排的支出)。  

5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53.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支出(项)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5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