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经济发展局(旅游局)部门决算(2015年)
时间:2016-09-21   来源:经济发展局   点击:
字号:       打印本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经济发展局概况

  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经济发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  收入决算总表

  二、  支出据算总表

  三、  收支决算总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经济发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经济发展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2.负责研究制定区域产业发展战略和生产力布局规划,参与重点行业发展和重大投资项目的组织与协调。

  3.负责监测、分析全区经济运行态势。根据全区经济发展与战略规划和年度经济目标,研究相应的政策措施并向管委会提出建议。   

  4.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管理,监督管委会投资计划的执行。

  5.负责研究企业技术进步的方针、政策,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以及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推广工作。

  6.负责全区落地项目的后续服务工作,跟踪协调解决问题。

  7.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做好服务、培训等工作。

  8.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9.负责全区科技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和落实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协调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10.负责全区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组织、管理的协调工作。

  11.负责全区能源管理,循环经济、节能及资源综合利用等工作。

  12.负责全区物价管理工作,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13.负责全区商贸物流及粮食管理等工作。 

  14.负责全区酒类市场的监管。

  15.负责制定全区有关旅游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区旅游业发展的中远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16.负责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参与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和处理;负责旅游安全管理、职业道德教育、重点旅游区域规划开发建设管理、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宣传促销等工作。

  17.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经发局无所属单位,所以无所属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 经济发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经济发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经济发展局部门2015年度收支概况

  按照现行部门决算管理有关规定,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经济发展局2015年部门决算反映本部门收支情况。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经济发展局2015年度收入总计1098.12万元,支出总计1098.12万元。

  二、经济发展局2015年度收入情况

  收入总计1098.12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1098.12万元: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政府性基金收入为0万元

  三、经济发展局2015年度支出情况

  支出总计1098.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942.14万元,科学技术128.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79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2.14万元。

  1.行政运行302.59万元,比2014年决算的270.84万元增加了31.7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是按规定发放人员工资及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其他发展与改革事物支出639.55万元,比2014年决算的493.79万元增加了145.76万元。主要是长兴岛统计工作经费、“十三五”规划费用以及物价工作经费等支出。

  (二)科学技术支出128.19万元。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28.19万元,比2014年决算137.04万元减少了8.85万元。主要是大连长兴科技专利申请服务业及课题研究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7.79万元。

  住房公积金27.79万元,比2014年决算24.80万元增加了2.99万元。主要是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经济发展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决算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6万元,比2014年决算6万元增加了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共接待28批次,150人次,比2014年决算1万元增加了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比2014年决算5万元增加了0万元,车辆保有量1量,比2014年1辆增加了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发展与改革事物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事务方面的支出。

  6.行政运行(发展与改革事物):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其他发展与改革事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8.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9.技术研究与开发:反映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10.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含轮渡、轻轨、地铁)、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13.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收入: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电力信息等方面支出。

  1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收入:反映用于中小企业管理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支出。

  16.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收入: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17.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 附件【2015决算.xls】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