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城市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城市建设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城市建设局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城市建设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依法对全区建设、人民防空、交通、城市管理、水务等方面行政管理工作和供水、供热、燃气、通讯等公用事业协调管理工作。
(一)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建设、交通、水利、公用事业、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中长期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设计咨询的行业管理。
(三)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管理,负责物流产业的管理。
(四)负责对全区的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的建设管理工作。
(五)担负全区水资源统一规划、配置、节约、保护和管理,城市供水、污水处理、水务工程建设与管理。
(六)负责全区供热、燃气行业管理。负责全区通讯、电视等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审批和监督、配套服务的组织协调。
(七)审批并监督管理各类配套人防工程。做好人民防空(民防)通信警报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城市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城市建设局(本级)
2.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
3.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
4.大连长兴岛经济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第二部分 城市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城市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城市建设局2016年度收支概况
按照现行部门决算管理有关规定,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城市建设局2016年部门决算反映本部门所属4个决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包括本级机关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全部收支情况。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城市建设局2016年度收支总计7,680.65,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141.41万元。
二、城市建设局2016年度收入情况
收入总计7,680.6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292.65万元,主要是节能环保支出和城乡社区支出增加。其中:
(一)财政拨款7,680.65万元:指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财政
预算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24.6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791.53万元;增长38.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6.0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650.12万元,降低34.1%。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680.65万元,同比增长17.4%。其中:
1.基本支出1357.3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比2015年增加了19.5%,主要是工资及福利支出增加。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7.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7.9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等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67.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等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5.33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
2.项目支出6323.35万元。比2015年增加了17%,主要包括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
三、城市建设局2016年度支出情况
支出总计7,680.6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5%,其中:基本支出1357.31,比年初预算增加7%,主要是根据人员调整、工资调整等进行的预算调整;项目支出6323.3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02%主要是增加节能环保和城乡社区支出等增加。具体情况:
(一) 节能环保支出400.00万元
1. 污染防治支出
排污费安排的支出400万元,主要是污水厂运行费的支出。
(二)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548.20万元,包括: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行政运行支出435.30万元,主要是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工程建设管理支出248.16万元,主要工程质量监管费用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789.95万元。
2.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758.88万元,主要是零星市政工程费用支出。
3.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59.89万元,主要是创卫工程费用支出。
4.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城市公共实施支出232.00万元,
5.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土地整理支出700.00万元,主要是水资源费支出。
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城市公共设施支出186.34万元,主要是城市零星工程的支出。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37.68万元
(三)农林水支出489.71万元,包括:
1.林业
森林培育支出120.00万元,主要是河道及配套工程绿化养护支出。
2.水利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支出4.30万元,主要用于小型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经费。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38.23万元,主要是村级水管员区配套补助费。
防汛支出11.17万元,主要是水利经费支出。
抗旱支出8.14万元,主要是抗旱物资采购费支出。
农田水利支出306.79万元,主要用于方塘及水利站站房改造工程。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1.10万元,主要用于水库移民直补资金。
(四)交通运输支出553.76万元
公路运输管理支出553.76万元,主要是运管所按规定发放工资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及执法标志统一补助的支出。
(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80.27万元
主要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580.27万元。
(六)住房保障支出108.71万元
住房公积金支出108.71万元,主要是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公积金支出。
四、城市建设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63.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0组0批0人;公务接待费0.7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5次、138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2.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6年购置车辆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2016年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0.7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减少1.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比2015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比2015年增加1.04万元,主要是执法车辆运行费增加。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五、城建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城建局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36万元,比2015年减少13.24万元,降低7.13%。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压减了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各项费用
六、城建局2016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七、城建局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城建局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排污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用排污费安排的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实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反映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安排用于城市道路一、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热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和建设及节能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整理支出(项):反映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安排的用于土地整理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森林(款)森林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抗旱(项):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等。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反映国家对农田水利和打井、集雨设施、节水灌溉等水利设施的补助、小型水库除险补助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反映中央财政划转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包括对销售电量加价部分征收的增值税返还还以及用于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定额补助。
2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反映公路运输管理支出。
2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