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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8-09-26   来源:行政执法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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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城市绿化、园林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仅包括行政执法局本级,无下属行政事业单位。


第二部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关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收、支总计531.8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88.67万元,减少14.29%。主要是2016年工程类项目完工结算,2017年无。

二、关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31.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31.87万元,占100%。

三、关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3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90万元,占96.25%;项目支出19.97万元,占3.75%。

四、关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收、支总计531.8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88.67万元,减少14.29%。主要是2016年工程类项目完工结算,2017年无。

五、关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1.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8.67万元,减少14.29%。主要是2016年工程类项目完工结算,2017年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1.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99万元,占4.5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4.30万元,占2.64%;城乡社区(类)支出480.79万元,占90.40%;住房保障(类)支出13.06万元,占2.4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2.23万元,支出决算为53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0%。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主要用于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8万元,支出决算为2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9.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及补缴保险,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反应缴纳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决算为14.03万元。

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主要用于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支出决算为474.1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人员工资。

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支出决算为6.65万元。主要支付机关人员增加及补发工资,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5.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为14.52万元,支出决算为1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4%。主要支付机关人员增加及补缴保险,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六、关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1.9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10.24万元,公用经费301.66万元。基本支出中:

1.工资福利支出185.0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 商品和服务支出301.6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1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采暖补贴。

七、关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19.88万元(包括在公用经费和在项目支出中列支的经费,下同)。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未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28.01万元,降低58.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28.01万元,降低58.49%;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无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9.8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9.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28.01万元,下降58.49%。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停驶。2017年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执法局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行政执法局2017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行政执法局2017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万元。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八、关于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说明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1.66万元,比2016年减少15.27万元,减少4.82%,主要是机关人员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单位使用本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参加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