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巡 察 公 告
时间:2019-11-0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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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根据《中共大连市委巡察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市委同意,市委第七巡察组于2019111日到1231日,对长兴岛经济区开展常规巡察。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精神,市委巡察组将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纪委三次全会、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议、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议和全市巡察工作会议精神,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和巡视整改等方面,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职责,重点巡察监督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巡察、审计和主题教育整改情况。通过开展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

  根据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有关地区和部门处理。受理时间截止1228日。

  监督举报电话:39418596,工作日受理电话时间为早8:30点至晚17:30点。

  邮政信箱:辽宁省大连市第A077号邮政专用信箱。

  电子邮箱:dlxc0707@dl.gov.cn

  征求意见箱地址:长兴岛管委会办公楼一楼东侧电梯口、七楼东侧电梯口、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门前东侧、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楼东南角。

  特此公告。


               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第七巡察组

                  201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