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明
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受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委托开展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整治修复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
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对本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行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和调整。
二、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建设地点:大连复州湾
项目内容:开展围海养殖池拆除工作,恢复滨海湿地410公顷,恢复500m海岛自然岸线16.5公里。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程序:接受委托 前期工作(资料收集、现场勘查、环境监测、信息公示) 编制报告(预测评价、环保措施、公众调查) 专家评审 报海洋环境保护部门核准。
工作内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以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为依据,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预测评价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质环境、生态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和环境风险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为海洋环境管理提出核准依据,为项目工程设计提供技术支撑。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该工程的了解程度?
(2)您对目前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
(3)您认为工程建设所造成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认为采取哪种措施能减轻影响?
(5)您对改成持何种态度?
(6)您对该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要求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对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六、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韩工
联合电话:0411-85283795
联系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管委会3楼
七、环境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琢
电子邮箱:75535820@qq.com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中央南街铂金大厦27A11楼131室
八、信息发布有效期
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