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连上丰选矿药剂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选矿药剂项目
建设地点:大连西中岛石化产业园区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40060m2,总投资12819.2万元,新建两个选矿药剂生产车间,并配套建设储罐区、库房等储运设施及相应的公用、辅助和环保设施。
建设规模:年产5万吨选矿药剂,其中固体黄药系列捕收剂30000吨/年、、乙硫氨酯捕收剂5000吨/年、黄原酸酯捕收剂1500吨/年、24%羟基乙硫醇钠抑制剂溶液1000吨/年、S-苄基巯基乙酸捕收剂5600吨/年、乙硫氮捕收剂2000吨/年、2号油起泡剂2900吨/年、五水硫酸铜活化剂2000吨/年
二、主要环境问题
1、废气:主要为各药剂生产装置运行过程中产生各类有机工艺废气(VOCs)、酸性废气(硫酸雾)和固体黄药产品造粒/包装过程产生粉尘等。
2、废水:主要由含盐废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车间地面/设备清洗水、质检废水、废气喷淋塔废水和初期雨水。
3、噪声:主要为各生产设备的运行噪声。
4、固体废物:主要有各类选矿药剂生产线产生的布袋收尘料(混合黄药)、NaCl结晶盐、废包装内膜、一般废包装材料、质检中心产生的各类废物、废机油、污水暂存池底泥和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
三、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
固体黄药合成过程中的溶剂回收废气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VOCs),经“多级冷凝+活性炭吸附-解吸”组合工艺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0m高的排气筒(DA001)引自车间楼顶有组织排放。
固体黄药产品造粒/包装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0m高的排气筒(DA002)引自车间楼顶有组织排放。
乙硫氨酯、乙硫氮和2号油等其他药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工艺废气包括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HCl,采用装置内预处理和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技术路线,分别经装置内“多级水洗“或“多级冷凝”净化预处理后,经车间风管汇总收集后,再集中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最终通过1根不低于20m高的排气筒(DA003)引自车间外楼顶有组织排放。
MVR蒸发结晶系统产生的不凝气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VOCs),经“二级冷凝+活性炭吸附”组合工艺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0m高的排气筒(DA004)引自车间楼顶有组织排放。
五水硫酸铜生产线的工艺废气主要为硫酸雾,经“碱液吸收+水吸收”组合工艺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0m高的排气筒(DA005)引自车间楼顶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生产装置动静密封点泄漏废气和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VOCs,通过加强容器、设备的密闭性,以及储罐的喷淋降温等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量。
2、废水污染物
含盐废水经MVR蒸发结晶系统处理后,蒸发冷凝水回收作为生产装置工艺用水或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不外排;
其他各类生产废水全部排入厂内设置的废水暂存池,与经隔油/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混合均质均量后,综合废水水质能够满足西中岛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进水水质要求,经企业污水总排口,排入西中岛石化园区北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A装置集中处理
3、噪声污染
采用低噪声高性能的产品,且配套必要的减震、隔震、隔声、吸声等辅助设施;运行期间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以防止因设备不正常使用而产生噪声;加强厂区的绿化工作。
4、固体废物
布袋收尘料(混合黄药)和NaCl结晶盐作为副产物外售;废包装内膜、质检废物、废机油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厂内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库;污水暂存池底泥性质不明,暂按危废管理,根据最终鉴别结果进行相应妥善处置;一般废废包装材属于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质回收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四、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行业准入、产业、能源和环保政策,项目选址与周边环境相容,符合《大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7修编)和西中岛石化产业园区的产业布局和发展要求,与当地的环境功能区划相符;项目生产工艺较先进,清洁生产水平较高;工程运营后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经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方案后均可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符合大连市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建成后也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只要建设单位能认真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则本项目在该址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五、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本公示页面获取本项目环评报告书的征求意见稿或到大连上丰选矿药剂有限公司现场查阅本项目纸质报告书。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期限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项目周边2.5km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也欢迎其他公众发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或看法。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好的“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本公示页面下载链接)提交给建设单位,发表对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或看法,我们将如实记录公众意见和建议。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对相关意见进行反馈。
七、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连上丰选矿药剂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大连理工加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总
联系电话:0411-84978007
E-mail:dlsf0088@163.com
大连上丰选矿药剂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