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大连天瑞恩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委托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开展了大连天瑞恩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连天瑞恩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
建设单位:大连天瑞恩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南山街100号,大连天瑞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大连天瑞恩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拟在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危险废物协同处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连天瑞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本项目利用天瑞水泥2条4000 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在前期拟建7万t/a一般固废协同处置工程的基础上再增加危险废物处置能力10万t/a(一期3万t/a,二期7万t/a)。
二、主要环境问题
(1)废气:水泥窑协同处置后的窑尾烟气;危废贮存库及污泥预处理车间产生的废气。
(2)废水:生产废水主要是清洗废水;增加少量的生活污水。
(3)噪声:主要是预处理车间设备噪声。
(4)固体废物:项目自身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活性炭、废滤袋等。
三、污染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窑尾烟气依托现有水泥污染防治措施:“低氮燃烧+高温+碱性环境+SNCR+急冷+袋除尘+90 m烟囱高空排放”,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2013)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标准要求;废物贮存库及预处理车间产生的废气在水泥窑正常运行期间引入回转窑焚烧,同时在预处理车间配套建设1套吸附净化装置,以备在水泥生产线停产期间净化贮存库及污泥预处理车间废气。采取上述措施后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2)地表水:生产废水直接回用于污泥调节,随之泵送入窑,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天瑞水泥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冷却循环系统,不外排;在预处理车间设置初期雨水池和事故池,确保事故状态下废水有效收集,全部回用,不存在污染地表水的途径。
(3)地下水:项目在正常情况下无废水排放,厂区内不同区域采取防渗措施后,废水流动、衔接、输送等亦达到标准要求,项目运行对区域地下水水质污染影响较小。
(4)声环境: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消声降噪处理,厂房隔声,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固体废物:项目收集和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全部入窑协同处置,无固废外排。
(6)环境风险:本项目不涉及易燃易爆、急性毒性等危险特性物质,项目的运行不会带来依托的天瑞水泥现有物料暂存量的变化。项目制定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针对协同处置及时调整完善应急预案,严格环境风险管理。
四、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在规范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落实各项管理、监控、污染防治和应急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所产生的各类环境负面因素均可以达标排放和得到有效控制,满足相关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通过大连长兴岛经济开发区网站获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征求意见稿或到大连天瑞水泥有限公司索取报告书文本查阅。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将意见反馈给我们,并留下你的联系方式备查,非常感谢您的支持。
六、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评价范围内所有公众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的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建设单位信息如下: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大连天瑞恩萨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大连市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100号,大连天瑞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
联系人:王工
电子邮箱:754160361@qq.com
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